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切实压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规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筑牢校园生物安全防护屏障,5月22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组一行莅临学校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了生物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过程中,专家组严格对照《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围绕组织机构管理、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设施设备维护、菌(毒)种及样本管理、消毒灭菌执行、废弃物规范处置、实验人员培训与管理等10个方面,认真审阅了实验室管理制度、设备运维记录、人员培训档案、菌(毒)种流转登记、废弃物处置等全套资料,实地查看了实验室功能分区、菌(毒)种使用情况、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安全防护配置、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现场情况,对我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估。
经过认真检查,专家组对我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专家组一致认为,我校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严格恪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整体运行规范、风险可控。同时,专家组本着“以检促建”的原则,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建议,如还需善各项监督检查记录及风险台账,规范菌(毒)种全流程记录,以推动生物安全管理更加精细化、闭环化。
值得关注的是,学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此前已通过国家卫健委生物安全飞行检查及多轮重庆市卫健委的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在一次次迎检、整改、提升中,实验室不断总结经验、优化流程,逐步形成了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的管理格局。此次检查的顺利通过,不仅仅是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肯定,更体现了我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深入落实和积极践行。
下一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将认真梳理专家组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落实、闭环管理。同时,将以此次检查为新起点,持续强化生物安全红线意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筑牢实验室生物安全屏障,为学校教学和师生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生物安全检查现场)